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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娘家拆迁了我分了30平方房子,还欠30平方没给,我把户口迁到婆家了,之后就没给过过度费了,我娘家人还有过渡费,现在我婆家也拆迁了

征地拆迁
2024-01-02 17:12:4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与您的娘家居委会进行协商处理。同时,在签订相关协议时要谨慎审查并注意保留证据以备不测。如果
  • 您好,如果两边都拆迁是都有过渡费的,只要您是被拆迁安置人员,需要进一步咨询可联系我
  • 根据相关政策,在娘家享受过拆迁补偿,可能无法再享受婆家的拆迁补偿
  • 您好,鉴于这种情况,还是劳烦您具体说明您想问什么?
  • 您好,电话回复可根据您的情况详细沟通
  • 您好,问题可以得到解答
  • 法律分析:拆迁房屋的过渡“费”:是指当地在拆迁期间,拆迁征管方对于房屋被拆迁人的“居住权”受到影响时,而给予的补偿。而当事人在户口登记地,是享有居住权的,本人的户口不在本地而房屋拆迁的,对当事人居住权没有影响,所以不会给予该补偿。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具体咨询拆、迁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您好,按照拆迁政策,应该由您的补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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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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