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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吃饭,一人回家后死亡,一桌其它人赔偿有主次之分吗?

损害赔偿
2023-12-29 20:08: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死者家属起诉同桌吃饭喝酒的人要求赔偿,从网上来看,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法院有截然相反的两种判决结果:
    不支持的理由是,死者作为成年人应该明知酒精会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而放任自己,饮酒成醉,造成死亡的后果,自己应付全部责任,其他同桌吃饭喝酒的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支持的理由是,死者已经饮酒成醉,其他同桌吃饭喝酒的人应该将醉酒之人送到家,交给其家人照顾,或者通知其家人到场接其回家,这是一种附随义务,没有尽到这种义务,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所谓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给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一种赔偿, 它属于对死者的近亲属的财产损害赔偿, 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跟一起喝酒的人应该没有关系,但一起喝酒的人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一起喝酒的人共同承担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在于你父亲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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