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退林还耕有补偿吗

征地拆迁
2023-12-29 09:39: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的主管处理

  • 一、退耕还林的赔偿标准
    1、退耕还林的赔偿标准是:
    (1)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退耕还林地确权如何处理
    退耕还林地确权的处理方法如下:
    1、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中,按照林权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已退耕还林并确权登记颁发了林权证的,应从农户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
    2、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手续,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3、已退耕还林但未颁发林权证的,应予以确权登记颁证了;
    4、对既没有取得林权证,也没有取得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 发放退耕还林补偿的方式是:主要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的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执行。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以及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
    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国务院计划、财政、林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拨。
  • 基本农田退林还耕有补偿,具体如下:
    1、退耕还林种苗补助是造林当年一次性补助50元/亩;
    2、退耕还林坡耕地每年补助粮食折款210元/亩,生活补助20元/亩,合计每年补助230元/亩;
    3、退耕还林坡耕地追加的第二个周期每年补助粮食折款105元/亩,生活补助20元/亩,合计每年补助125元/亩。
    基本农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退耕还林征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 3760
征用退耕还林地相关赔偿标准
林地征收 19978
征用退耕还林地相关赔偿标准
退耕还林房子怎么补偿
房产纠纷 405
退耕还林地确权如何处理
拆迁补偿 7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