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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小学的房子卖给了我二叔,当天中午的时候签的合同,当晚我二叔请我爸和我大叔到刚买的房子里吃饭,吃完饭后我爸和我大叔看见房里有两张桌子就想把桌子拿回家,这桌子是学校的,我大叔就把那他家的农用四轮车开来把桌子放到了车上,在放的过程中村长出来阻拦,他们没听,因为他们当时都喝酒了,他们就把桌子拉到了家里了,晚上很晚的时候村长给他们打电话让把桌子送回去,第二天一早他们就把桌子给送回去了,中午的时候派出所的人过来把我爸和我大叔给带到派出所了,录了口供,并且每人罚款七百元,钱是由村长带交的,没给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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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2 21: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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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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