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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社保医保10月份开始断缴,昨天补缴了12月份的医保,然后我今天住院的话能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3-12-28 15:06:2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在10月份到12月份之间没有及时补缴欠费,那么在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能无法报销。但是,如果您已经补缴了12月份的费用,那么从12月份开始,如果您符合报销条件,您的医疗费用应该可以正常报销。
  • 答案是否定的,断缴期间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即使补缴医保,也无法报销之前已发生的费
  • 能否报销需要根据补缴的时间来决定,医保如果是中断3个月之内补缴的,次月可以报销
  • 社保停缴了,住院不可以报销
  • 社保断缴后医保不一定可以补交,需要视情况而定:
    1、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因个人原因中断的,不允许补缴,再参保时按新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2、对单位职工: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个别参保人欠费的,可按规定补缴,补齐个人医疗账户,计算医保缴费年限,但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因用人单位整体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整体补缴后方可按规定补报原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参保职工单独补缴的不予补报。
    3、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单位职员,一旦达到退休年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
    实践中,医疗保险断缴超过一定时间之后,将会导致参保人员无法再报销医疗费等的费用。故此那些断缴的人会想要补缴医疗保险,但实际上,若公民是灵活就业人员,断缴后是不能补缴的,再次缴纳时会被按照新参保人员处理。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这是需要请问社保部门确定
  • 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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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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