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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指纹弄不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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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22:42: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不登记指纹办不了身份证,如果登记不了指纹也会在身份证机读项目中加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身份证没有录指纹,可以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补办。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按自愿原则录入指纹信息。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要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录指纹须自愿禁止强制提取指纹。
    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按群众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录入指纹信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禁止强制提取指纹。针对流动人口如何录入指纹信息的问题,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黄双全表示,按照规定,居民身份证需要到常住户口的所在地机关进行办理,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要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办理身份证的时候采集指纹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个人信息,没有指纹也是个人信息之一。由于各种原因会导致人部分甚至全部指纹的丢失,但这个特征会在系统里注明。所以会采取以下办法:
    1、采集有指纹的手指的指纹,并注明无指纹的手指。
    2、所有指纹都没有的,如双上肢缺失的,可以采集脚趾纹。
    3、所有指纹无法采取的,可以注明并记录残疾状态。原则是:只要是本人去,就可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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