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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2-27 21:08: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应该留存好老板的欠薪证据,协商不成的进行仲裁或者起诉维权。
  •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帮您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 老板拖欠工作的处理方法如下:
    (1)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
    (2)可以报警处理。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另外,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详细阐述仲裁理由和要求的仲裁申请书,并且按照被申请仲裁人数提供相应副本;
    2、仲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如果存在委托代理人的,还需要有当面签订并且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且需要在其内容中注明具体的委托事项,除此,还要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可以证明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仲裁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可以证明申请事项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一、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1、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投诉成功后,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单位依法支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是有欠条的,则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属于违法吗
    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是违法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每月应按照约定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员工。如果是拖欠工资的话,员工可以投诉、申请仲裁或者直接起诉用人单位。
  • 被老板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
    1、跟老板协商要求发放工资;
    2、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仲裁委提起仲裁;
    4、向法院申请发放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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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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