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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是执行裁定书监督履行告知书

劳动纠纷
2023-12-27 12:18: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按裁定书内容确定

  • 先有判决书,然后申请执行后才有执行文书,裁定书虽然也是文书,但是这个比较特殊,任何阶段都可能有裁定书,你所说的执行书其实就是裁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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