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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己家责任田建房可以吗

征地拆迁
2023-12-27 12:30: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农村自己家责任田是不可以建房的。
  • 农村耕地上是不能乱建房屋
  • 法律分析:可以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建房了。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必须符合"一户一宅"。
    二、符合建房流程。
    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一、农村自建房政策有哪些
    1、农村自建房政策如下:
    (1)想要建房,必须向向村委会报备,村委会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等上面批了之后方可开始动工建房;
    (2)在农村,每一户农户家的宅基地面积都是有规定的,农户在修建房屋之前必须按照自家的宅基地面积进行建房;
    (3)农村建房需要经过统一规划,一般不能超过两层。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的自建房经过了本地乡政府的审批,属于合法的建筑房屋;
    3、申请人要有支付首付的能力,并且有自留资金;
    4、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
    5、申请人在银行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或者征信逾期的情况。

  • 我国土地法的相关规定,规定耕地不允许改变农业用途,因此在耕地建房属于违法行为。
    1、我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即土地所有权不属于自己,现阶段通过土地承包方式享有使用权。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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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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