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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缺乏清偿能力,给好友公司清偿50万拿回担保的100万房屋申请破产时是否需要撤销

债权债务
2023-12-26 15:37: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现在案件到什么阶段了
  • 破产后可以申请撤销的财产有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法律分析: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该条件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 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该条件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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