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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我打电话时悄悄录音

人格尊严
2023-12-26 11:43: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
    2、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提供的电话录音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
    3、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 法律分析:合法取得的电话录音是有效的。 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也就是说打电话时候偷偷录音是合法的! 录到的证据能作为证据使用!录音的人最好是当事人自己,原因在于相对方对当事人警惕性低,没有防备,容易讲实话。
    而一般人一听到律师,就马上有一种警惕性,可能电话就直接挂掉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电话通话录音可以做法庭直接证据。电话通话录音不得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查证属实的电话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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