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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么,投标报价封面无招标人名称算废标吗

建筑工程
2023-12-26 17:21:2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属于废标。
    一般废标的原因有以下这些:
    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按照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处理,如果按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是实质性要求,那应将该投标人判作无效投标,反之正常评审
  • 不属于废标。废标条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任务取消。
  • 不算废标,但需要在开标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建议在下次投标中注意细节,以免影响中标结果。
  • 看看标书制作文件上怎么要求
  • 首先需要详细查看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中的详细要求,看是否对类似情况给出明确说法,如果没有明确要求 看有无 对招标文件相应情况 的字样,如果有 可以视你提供的过期身份证 为不相应招标文件 从而定为废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工作中,没有“废标”的说法。只有“否决投标”的说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 会告诉投标人,这是法律的规定,即使没说你也可以自己去问。
    一般废标的原因有以下这些:
    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跟我说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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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