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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男方犯错要分手他不分,答应我把工资卡给我,如果分手了用过的钱要还吗

婚姻家庭
2023-12-27 09:08: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的花费视为赠予,一般不用返还,如果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产的赠与,应当予以返还,具体情况可以来律所详细咨询
  • 你好,如果是单纯的赠与不需要还,如果是有目的的附加条件的赠与,比如对方可以证明是为了与你缔结婚姻关系给你的钱是需要还的。
  • 男女恋爱交友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基本开支费用,除非有明确的约定和附结婚为条件的赠与给付行为,在分手后是不需要偿还的
  •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收入等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按法律规定,工资卡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离婚是否需要给钱要看具体案情,一般而言除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额外的经济赔偿。
    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工资打错了对方不愿意退还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进行起诉。起诉对方非法占有,只要是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件事情就可以。工资打错卡,银行是有记录的,如果工资付款方是公司账户的话,公司有权向银行提出退款申请,只需要提交相关文件,按照银行的流程规定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你好,如果有大额的转账,可能需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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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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