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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时候把别人撞了

交通事故
2023-12-27 19:17: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立即向滑雪场工作人员报告,并确保受伤的人得到及时救治
  • 法律分析:滑雪撞人纠纷赔偿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赔偿的金额。按照实际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以及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费用、误工费等等,如果撞伤他人的同时造成他人的财物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其财物损失;如果因为该撞伤行为比较严重,造成他人的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还需要赔偿精神损失。
    1、如果是因为滑雪撞伤他人,造成他人的身体、财产等受到损害的,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的损失来认定。法律分析
    1、如果是因为滑雪撞伤他人,造成他人的身体、财产等受到损害的,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的损失来认定。
    1、如果是因为滑雪撞伤他人,造成他人的身体、财产等受到损害的,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的损失来认定。
    2、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为滑雪撞伤他人而造成人身伤害的,需要赔偿实际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后续造成残疾后果的,还需要赔偿实际支出的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的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按照各地的标准计算,如果有实际工作的,按其工资计算。
    3、如果同时还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需要赔偿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当按实际的损失计算。
    4、如果该伤害行为造成他人的精神损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需要赔偿精神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当事人若在滑雪过程中摔倒被撞的,应当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滑雪场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具体看是否有场所的保险,同时看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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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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