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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非婚生子男方逼着要上他们那边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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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5 18:37: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可以。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权利,任何人不得干预和歧视。在非婚生子女出生后,其父母可以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时,既可以选择登记在母亲的户口,也可以选择登记在父亲的户口。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应当按照当地标准依法缴纳相关的费用。父母在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需备齐申请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相关费用的缴纳单、医院出生证明等材料。携带相关材料到子女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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