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3楼,2楼没有售出去,但是管道动了,导致我家反水。找物业,他可能说要找保险公司。也就赔个一二百块钱,这事儿如何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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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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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先和物业公司协商,看是否可以修复管道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详细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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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根据给您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侵权人进 行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及侵权人过错程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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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赔偿,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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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请及时反馈物业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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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联系开发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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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产权人处理屋里漏水问题,物业负责通知与协助。产权人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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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处理楼层漏水问题,应予通知协助。权利人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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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找物业来协调,或者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然后可以根据报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民法典》(
2021.
1.1生效)第二百八十八条 【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
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
3、民事赔偿,只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物的实际损失,关联损失,重作,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及人的误工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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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