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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火锅店里面干了20多天,最后我走了,他不给我结工资犯法吗?

劳动纠纷
2023-12-25 17:36: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雇主不支付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如果你在一家火锅店工作并获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最后离职时老板没有给你结工资,那么你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老板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沟通,说明你的情况并要求结清工资。有时候可能是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未及时结算工资,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方式。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老板拒绝协商或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他们可以帮助你起草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
    向相关部门投诉:你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投诉,请求他们介入处理此事。这些机构可能会对老板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总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合同、聊天记录、工资单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权益。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法律分析:员工可以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没有用的话那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以上方法都没有用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投诉饭店老板,要求支付工资还有一定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现在的民法典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就算是干一天也要给工资。所以你去直接要就行了。但如果是在以前的话,一般都是干到一个星期才给工资。但现在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就算干一天也要给工资。
    所以你就直接去要就行,他要不给你就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他一定会给你的。
  • 法律分析:犯法,如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不结清劳动者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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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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