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建的公寓 无红本!40年后 别人会收回土地吗?哪买了房子的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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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如属于住宅建设用地,到期不会回收。如果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如果不申请续期,国家会无偿回收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也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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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租的地皮建造的公寓四十年后会不会被收回要看租赁合同的主要约定,因为始终产权是别人的,可以收回的,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违约金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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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关于什么纠纷,有没有协议协商,也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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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会的 租赁到期就会有收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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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好,这是可以协商协议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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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否有土地证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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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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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要回,没有过户,就是具体的转让行为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在此期间反悔还是可以的,而且宅基地证并不能单独转让,必须和地上建筑物一并转让才有效。
二,宅基地:
1,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
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2,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3,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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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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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房屋,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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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