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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小时候没有证据,长大了还可以报警吗

刑事案件
2023-12-25 09:48: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是因为什么事情,需要报警,能否简单描述。
  • 可以报警,但是没有证据你不好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 你好!权利的主张是受诉讼时效限制。


  • 法律分析:不可以报警,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那么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我国对于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或终止之日起计六个月。
    法律依据: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可见,我国对于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或终止之日起计六个月。
  • 法律没有对报警做资格规定,一般16周岁以下未成年报案需要家长陪同,在询问做笔录时是需要监护人或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在场陪护。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去公安局报警,可以以不需要家长一起陪同,只要报警的情况符合实际,则报警是有效的,报警时必须把具体的事情时间地点各种问题陈述清楚,便于公安人员有效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法律没有对报警做资格规定,一般16周岁以下未成年报案需要家长陪同,在询问做笔录时是需要监护人或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在场陪护。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去公安局报警,可以以不需要家长一起陪同,只要报警的情况符合实际,则报警是有效的,报警时必须把具体的事情时间地点各种问题陈述清楚,便于公安人员有效的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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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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