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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退人员被单位停缴住房公积金合适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3-12-25 15:06: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内退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是单位可以选择进行的法律义务。 因此如果双方在内退协议或内部管理制度上有相应的规定,即内退期间,不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额外给予一定的 住房补贴 ,那么,可以作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免责事由。
  • 企业内退人员被单位停缴住房公积金合适
  • 法律分析: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属于强制范围内的缴存单位必须为其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单位经济效益不好不可以停缴员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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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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