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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法院执行履行已经完毕两年,为什么法院还限制我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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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 15:21: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之前一直会被限高,除非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
  •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是因为当事人欠债未还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被限制消费,交通事故也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偿清所有债务之后,并且承担应尽的赔偿义务后,就可以申请解除高消费限制令。
    对于虽然债务没有还清,但是在获得提出申请执行限制高消费令的人同意之后,也可以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的申请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已履行完还限制高消费的原因是因为法院没有删除失信被执行信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纠正,具体如下:相关法律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1、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3、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 法律分析:已履行完还限制高消费的原因是因为法院没有删除失信被执行信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纠正,具体如下:相关法律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1、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3、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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