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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办一个护照去国外打工要到什么地方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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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 09:01: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满足条件可以异地办理。可以异地办理护照的情况如下:就业人员要有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不是本市户籍在读的大学生,要带个人相关证件以外,还要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配偶是本市的或满足以上第一个条件的,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配偶户口本。
    但是,属于非开放城市的,需要回到户籍当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 可以异地办理护照的情况:
    在实施异地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政策的43个城市,满足三个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士,可以异地办理护照,具体条件是:
    就业人员要有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
    不是本市户籍在读的大学生,要带个人相关证件以外,还要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
    配偶是本市的或满足以上第一个条件的,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配偶户口本。不可以异地办理护照的情况:
    属于非开放城市的,需要回到户籍当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护照是一种合法证件,由本国发给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的证明,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普通护照,是登记备案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并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国家公务员正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国家报备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只要不是正处级以上干部都没问题。

    2、有些单位会将你办理好的因私护照收回单位。

    3、在办理一些签证的时候,例如欧美澳一类的签证,必须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的,这种情况一般单位不会提供,或者不愿意提供。

    4.有些岗位是不能出国的,例如国安局、保密局、警察之类的特殊岗位要出国不太容易,有的要打报告申请,有的索性想都不要想,等退休几年以后才能出国。而其他非涉密单位的公务员是可以出国的。

    5.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四条 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称“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 (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第五条 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由其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登记备案人员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变更相应登记备案的内容。
    【第六条 公安机关负责本地区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数据管理。
    【第七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时,应当核实有关单位登记备案的情况,确定是否颁发出入境证件。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未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因私事出国(境)的意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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