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我的情况属不属于肖像侵权

损害赔偿
2023-12-25 18:10: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你好,是否属于肖像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制作权、使用权、公开权、许可他人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情形有: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规定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 民法典规定不属于肖像权侵权行为如下:
    1、出于公共目的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
    2、履职使用肖像;
    3、新闻性目的使用肖像;
    4、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使用已经公开的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
  • 民法典规定不属于肖像权侵权行为如下:
    1、出于公共目的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
    2、出于履职目的使用肖像;
    3、新闻性目的使用肖像;
    4、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使用已经公开传播的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请陈述侵权纠纷的具体法律问题。有哪些相关的证据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