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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法院执行。履行完毕两年了。到现在为什么还限制我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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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5 17:27: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具体来说,失信被执行人是因为被执行人故意不履行,而限制高消费可
  • 法律分析:已履行完还限制高消费的原因是因为法院没有删除失信被执行信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纠正,具体如下:相关法律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1、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3、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 已履行完还限制高消费的原因是因为法院没有删除失信被执行信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纠正,具体如下:相关法律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1、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3、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两种情形可以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
    1、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
    2、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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