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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宝宝在幼儿园摔到后脑勺 学校应该赔偿多少?

损害赔偿
2023-12-25 10:01: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
  • 你好这个还是要结合伤情的。
  •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起诉。
    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意外受伤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4、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在幼儿园受到损害的,教育机构未尽到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赔偿因损害所支出的医疗等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双方协商和医疗凭证来确定。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十一条。

  • 1、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合理费用,造成残疾,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承担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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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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