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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纠纷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3-12-27 16:48: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林权要是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的话,你得先由乡或者县人民政府进行解决,对解决处理不服的,在诉至人民法院,要不你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
  • 法律分析:关于林权证与土地证冲突纠纷解决办法是:
    1、林地、土地在我国存在两种所有权性质,一种是国有,一种是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林地的所有权应当属于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
    2、一社种树,并办理了林权证,如果一社对其中的林地不享有所有权,可能属于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一般有30年,最长可达70年,享有林地使用权,并对林木享有所有权
    3、农户可能有对林木的看护费等收益,但还要看合同或者协议
    4、针对林地权属争议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六条 国家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突出主导功能,发挥多种功能,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第七条 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指导受益地区和森林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等方式进行生态效益补偿。
    第八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森林保护和林业发展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 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调处。农村里村民之间的山林纠纷,由林地所在地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调处。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向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申请处理。
    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应当制作处理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第十四条林权争议由当事人共同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办理具体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申请处理林权争议的,申请人应当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现状,包括争议面积、林木蓄积,争议地所在的行政区域位置、四至和附图;
    (三)争议的事由,包括发生争议的时间、原因;
    (四)当事人的协商意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统一印制。
  • 林权纠纷比较复杂,很难简单地说以哪个为准。一般说来,应以四至为准。因为1983年的林权证面积一般都没有经过测量,多半是农村所谓的习惯面积,填写时随意性较大,不太准确,只能参考。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林业部门重新测量更正四至范围。从法律上讲,如果确有错误,有关部门拒不更正,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第九条 土地改革前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凭证,不得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或者参考依据。
    第十条 处理林权争议时,林木、林地权属凭证记载的四至清楚的,应当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清楚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共同的人民政府确定其权属。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同一起林权争议都能够出具合法凭证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共同的人民政府按照双方各半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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