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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销户吗

行政纠纷
2023-12-23 16:12: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交管部门确定责任
  • 车辆被法院查封不能正常使用。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所查封的车辆,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不得变更车辆现有财产权属状态。如果要解封车辆,需要被申请人履行判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如果判决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可以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由法院下达解除裁定书后,拿着裁定书到车管所解封。车辆查封状态即为解除。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 法律分析:查封的车辆未经法院处理,不能买卖、过户。
    当然,法院解封或者经法院评估拍卖的,可以过户;法院为减少损失,一般查封车辆不影响其运营,当然,要是运营导致车辆价值明显减少的,未提供担保,法院也会限制其上路,违反了,要进行拘留罚款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 被法院查封的车可以销户。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法律依据,其中对法院查封时禁止办理的业务做了明确规定,即查封期间禁止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注销、质押解除质押;而对年审、临时号牌、补领牌证等不作禁止。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其他人民法院已向该登记机关送达了过户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优先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完成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完成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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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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