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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对方撞了,对方全责,但对方保险公司以修理费太贵,超出车辆本身的价值不给在4s店维修,该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
2023-12-25 20:32:3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要车辆没有全损,你可以要求维修,对方应当支付你车辆的维修费用损失。
  • 这样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如果造成损失,可以先进行评估的,按照评估价来赔偿。
  • 那就按照全损处理吧,这样比较合理。
  • 一般有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
  • 找第三方鉴定机构评估


  • 可以和对方沟通,让对方保险公司和受害方到4S店一起定损。车主将车辆开往按照对方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者车主本人指定的定损中心,然后由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完成后修车,车辆修理完成以后,车主将理赔的材料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办理索赔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建议走法律途径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可以找保险公司要钱
    对方全责可以找保险公司或者到4S店定损,然后自己出钱去修车,凭事故认定书和定损单、维修清单、发票找对方赔偿,对方的保险公司会根据警方判定的责任划分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对方全责不给钱,最好通过法律途径把对方和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让法院来判决。
    也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代位赔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
    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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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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