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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前妻离婚了 孩子抚养权在女方哪里,我去探望孩子遭女方辱骂怎么办,可以起诉她吗

婚姻家庭
2023-12-24 14:00: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起诉去,要求行使子女探望权或者进行抚养权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权,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行使探望权。
  • 侵犯抚养权该带齐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孩子抚养权材料包括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向法院起诉抚养权的证件包括: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且除前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前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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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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