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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经起诉了,欠钱的公司被法院冻结了他欠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24-01-02 11:47:34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的资产足以偿还债务,您仍有可能追回欠款。但是,请注意,如果公司破产或清算,您的债权可能受到影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 您好,可以起诉,不影响公司的法律责任,有时法律支持追加股东责任。
  • 您好,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您可以依据相关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 可以协商,申请支付令,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您好,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请问方便说下具体情况么
  • 您好,后续联系案件法官看对方账户有无足够金额。
  • 你好、关于欠款纠纷的事情、可以帮你分析
  • 可以要回来 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 这个具体要看执行标的物和执行顺序
  • 您好,请问哪年欠您多少钱
  • 请你具体说明欠您多少钱

  • 一、转账成功后钱是不能自动退回来的,也没有退回的功能。
    二、被转账户被冻结,可以和客服反馈,如果能解冻就需要提交相关证件解冻后转过去的钱才可以使用。财物被骗要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可根据具体案情确定立案后通过侦查手段进行破案,可以追回被骗的赃款。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给对方转账,但是转过去的钱被冻结,那你的钱在对方账户解冻之前是不能回来的。
    如果该笔资金的所有归你(如:你向对方支付的预付款,对方向你借款等),可以依法向法院主张债,索要款项;如果该笔资金的所有不属于你(如:你向对方偿还借款或支付欠款),那你就履行了你的偿债义务,该笔款项与你毫无关系了
    需要等到解冻相关的才能进行下一步。
  • 债权人收回欠款的方式有协商、仲裁与诉讼,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扣押冻结人债务人的财产。首先如果债务人出现拖欠债款的情况时,应当对债务人进行催告,对债款进行分期缴纳或者宽限期限;如果进行合理催告之后依然不还款的,应当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发律师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当事人经常因为一些经济纠纷诉至法院,欠别人钱理应还给别人。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后,需要对诉请的金额进行详细的审核,确定好两人之间具体的欠款金额。
    如对方明确放弃一部分的诉讼请求,则需要从总金额中扣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最新规定如下: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护。
    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
    5、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6、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 您好,那要看到执行阶段是否还有剩余财产可供执行。
  • 您好方便沟通一下具体情况么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跟我说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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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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