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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子首付款定金已经交了但贷款没批下来,首付款定金能退吗

合同纠纷
2023-12-26 11:10:1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首付款可以退,定金分情况,如果贷不下来款,是开发商原因,则定金双倍返还,如是自己原因则不退。
  • 要看合同怎么约定的?贷款没下来的原因
  • 你好,购房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
  •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房屋交了首付款能退,但是应该依照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如果有购房者交付了定金的,由于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是没有权利请求返还定金的。购房者交了房子的首付款,一般情况下表示银行贷款已经进入到了审批阶段或已经快要下来了,若是银行正在审批的,违约可能被开发商罚以高额的违约金,若贷款已批下来,就不能违约了,即使是房子不要贷款也需要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交了首付房贷批不下来的处理:如果是因为贷款银行政策的变动这种不可归责于房屋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担保贷款合同办不下来,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返还房屋首付本息或者是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1、如果买受人和出卖人协商达成一致表示要解除合同则可以退。
    2、如果合同没有额外约定解除权,是不能随意解除合同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适用定金法则或者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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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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