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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去年受的工伤,现在已经受伤15个月了,之前在家里修养几个月,一直不见好转,现在准备带他住进工伤康复中心医院继续治疗,到公司不愿意出护理费生活费这些了,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03 10:52:55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建议起诉。
  • 你好,工伤认定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和护理费
  • 你好,这种情况是否进行工伤鉴定了呢
  • 你好,有纠纷可以起诉维权。M1
  • 你好,根据你描述工伤认定没的啊
  • 您好,这工伤赔偿是否有下达的呢
  • 你好,你可以后续再索赔主张的。
  • 你好!可以主张一定赔偿的
  • 受伤如哈,可以鉴定的 啊
  • 你好,有没有认定工伤呢
  • 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求助。同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如果因工伤赔偿中的工伤医疗费等事项而产生争议的,能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副本和有关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法律分析: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1、医疗费;
    2、康复费;
    3、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伤残辅助器具费;
    8、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9、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0、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你好,当时有无走工伤认定程序?如符合工作条件,属于工伤赔偿范围内的,都应得到赔偿。如需协助,建议可进一步提供材料或预约来所面谈,以便更好给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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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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