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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农村自建房屋,因1994年结婚时两个老人一个儿子养一个老人,然后母亲的户口就跟我们的户口在一起,分家时有三间烂草屋,然后1999年我们夫妻挣钱拆了重新修过,然后二00八年,我们又修了三间楼房,然后我们2021年,女儿女婿出资三十万,我工资出资三十万共同修建了五百多平方,把以前1999年的房又拆了修的,但是产权证上是以前的,上面只有以前的房子,且有母亲的名字,但是离婚咋分配

房产纠纷
2023-12-23 10:56:3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通常归属于房屋的实际建造者或其家庭成员。因此,如果您和您的家人在房屋建造过程中没有做出明确的贡献,那么这些房屋的产权可能归属于您的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
    其次,如果您的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那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的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这些房屋的分割,那么您可以与您的前妻或前女友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证明。如果您的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以前的房屋信息,那么您需要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 可以协议分配的份额,如果协议不成的话就按法定来分
  • 你好 请文你们后面办理过房产证没有,谁的名下。
  • 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麻烦再详细阐述下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
  • 离婚的时候,应该去争取你的权利
  • 你好,是可以协助处理的
  • 法律分析:不能够全部退回。婚后出资用于修缮房屋,该款项应视为夫妻共同收入的支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
    1.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
    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这个要具体再明确一下案情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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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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