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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集体房,但是现在办了房产证,可以退房嘛

房产纠纷
2023-12-22 09:43: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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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们有没有协商啊
  • 可以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

  • 房产证办完了,一般不可以退房,但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退房: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或者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方正常居住使用该房屋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这个就是根据相关的这个要求或者是规则如果真的办不出房产证这个就是么这个就是根据相关的这个要求或者是规则,如果真的办不出房产证,这个就是没有这个产权的情况下,就是可以退房的。
  • 办了房产证一般不能要求退房。办理过户登记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终止,非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情形不可临时要求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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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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