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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小学学生家长就读3个月后故意不交学费

婚姻家庭
2023-12-22 09:45: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法律分析:家长不交学费一般是可以的告的,只要是接受高中以下教育的子女仍然有权利向父母索要抚养费。但是高中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所以父母没有义务支付子女的高中学费。既然没有违法,因此也不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可以先积极与家长沟通,实在收不到后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 法律分析:欠交学费,学校无权诉讼学生。学生不交学费,学校能够通过其他办法如暂扣毕业证、找保证人保证等方式来追缴学费,不能诉讼学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组织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罚;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老师及其他工人,实施奖励或者处罚;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却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违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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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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