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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男方有权要孩子的扶养费吗?不让女方探视合法吗

婚姻家庭
2023-12-21 21:57: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可以要求女方出抚养费,不让探索不合理
  • 你好,愿意为你提供法律保障
  • 对方不让探望孩子不能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此为法定义务,不因其他因素而消除。
    对于不让探望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直不付抚养费可以探望孩子的。探视权和抚养权均为一种法定义务,同时也是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擅自剥夺。即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人可通过调解、诉讼的方式追偿,但不得以此为由剥夺其探望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探视权人可以不探望孩子,但是不能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因其不探视孩子而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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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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