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提前了一个月离职的 老板也审批同意了 昨天最后一天 我带新同事 老板觉得不行 意思让我兼职 我开始答应了 现在反悔了 因为工作量还是这多 工资少了一半 还不给交社保 可以在家里办公 我觉得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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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离职好了 怕你把客户带走了 或者不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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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具体聊聊 这边可以协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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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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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跟单位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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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行正常离职走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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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同意 就不兼职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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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和他解除劳务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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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需要法律咨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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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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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社保问题可依法向社保机构申诉。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
劳动关系、提起
劳动仲裁和
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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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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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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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详细案情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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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