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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头部被人用拳头打了持续一二十下,去医院做检查如果没问题,可要求对方赔偿就诊费用吗

损害赔偿
2023-12-21 08:53: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什么原因被打的 当时你还手了没有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被打了的赔偿程序:
    1、医院要出具医疗鉴定;
    2、根据警方的处理情况,可以在刑事案件或公安案件中提起附带案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治安案件可以单独与殴打者协商;
    3、协商不成的,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规定殴打别人或者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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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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