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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车场停车过程中被电动车撞到了 是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23-12-26 10:42:34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在停车场停车过程中被电动车撞到,责任的归属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
    如果停车场存在安全隐患,如路面湿滑、光线不足等,导致电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发现您的车辆,从而发生碰撞,那么停车场管理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您的车辆在停车时未按照规定行驶或停车,如未按照规定的车位停放、违规停车等,导致电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避让,从而发生碰撞,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电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如超速、逆行等,导致与您的车辆发生碰撞,那么电动车驾驶人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 你好,在停车过程中被电动车撞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可以报警认定责任
  • 您好 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骑车人的责任;
  • 你好,建议您及时报警调取监控,让警方来判定责任
  • 有没有报交警,交警是怎么处理的。
  • 上午好,这是可以按照责任赔偿
  • 你好,需要报警后交警定责的
  • 你好!事故发生地在那里的
  • 你好可以处理可以处理
  • 路边停车被电动车撞了怎么划分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驾驶人的责任;
    2、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驾驶人撞上,是驾驶人的全责;
    3、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驾驶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如何分类
    1、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3、主要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车停在路边被电动车撞了的责任划分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司法实践中有以下情形: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骑车人的责任,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是骑车人的全责,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车停在路边被电动车撞了谁的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停在路边的车,如果没有任何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违章停车,就由撞车的一方的车主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2、如果停在路边的车属于违规停车,则肇事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违停一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车辆被刮蹭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1、直接损失,包括维修费、车载物品损失费、车辆施救费;
    2、间接损失,包括从事货物或旅客运输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停运损失费、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使用所产生的替代性交通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直接报交警,让交警根据现场判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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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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