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非农业户口,父亲是农业,新生儿办户口的时候可以随父亲 为农业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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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新生儿户口登记应随父或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子女可以随母为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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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因此孩子可以随父亲申报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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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新生儿办户口的时候随父随母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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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最好直接到农业户口一方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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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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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户口。
1、我国户口有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分,但全国有部分省市(包括江苏、青海省)已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统称为家庭居民户。
2、非农业户口即是城镇户口。
3、户口簿中有户口性质一栏中予以注明区分。
4、身份证上的信息不含户口性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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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由于新生儿可以在父、母双方的任一方申报户口,如果夫妻双方都属于非农业户口的,那么子女也只能是非农业户口;2,如果父、母双方有任一方是农业户口的,则孩子不一定是非农业户口;3,我国目前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大家都是“居民户口”,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二,户口性质的分类: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
二、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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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母亲是农业户口,父亲是非农业,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因此孩子可以随母亲申报农业户口。如果已经落户非农业户口,则无法变成农业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户籍法》 第七条 户籍登记按登记方式分为初始登记和补充登记。初始登记为居民出生后或定居时的首次登记;补充登记为因居民户籍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居民死亡、终止户籍或恢复户籍所发生的登记项目修改或增加而进行的登记。
初始登记项目内容终生不变,且只有一个登记机关,补充登记可根据规定和居民要求随时进行,可以在不同地点的登记机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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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