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经
公安机关批准,随时可以。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如果属于涉嫌犯罪还正在审理期间,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不允许人犯与外界通信和会见,只有委托的律师可以会面。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会在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通知内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会见日期和有关准备手续等内容。
如果没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找公布的电话询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