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债,婚后不需要一起偿还,如果是债务人婚前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其个人偿还,但是如果该婚前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都应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