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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内蒙古户口,可以在黑龙江省交社保么,我去年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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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 18:00:3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交社保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单位交,一种是自己交,具体如下:
    1、在户口所在地,也就是出生的城市,到社保局领取申请表,填写登记后,每月按时缴费;
    2、现在缴纳的保险费由银行代扣;
    3、以后需要迁居异地的,可以向原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异地转移,申请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通知书。
    社保内容包括:新参保地的社保地址、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地址、账号、加盖社保章。
    然后拿这个证明到原参保地办理相关手续,原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费用全部汇入新社保中心账户。社保将在新城市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法律分析:个人缴纳社保费可以异地交。
    企业职工的社保都是由单位统一在职工的工作地缴纳的,如果职工到异地其他企业工作,社保要一起转移到工作地,由工作单位统一在当地缴纳社保费用,不能再缴纳原工作地的社保,如果社保没有转移或职工在异地没有到企业单位就职,想要自己缴纳原工作地的社保是可以的,但是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其他保险不能缴纳,而且缴纳原工作地的社保要使用医保时也不方便,建议将社保转移到常居城市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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