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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科一名实习生带教老师不在时单独操作被烫伤了,多处二度烫伤,这个烫伤算护理差错吗还是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
2024-01-05 21:06: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对于实习生在带教老师不在时单独操作被烫伤的情况,是否算作护理差错或医疗事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首先,护理差错通常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错误或疏漏,例如未能正确执行医嘱、未能正确评估患者病情或需要、未能正确使用护理措施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习生在带教老师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并且由于缺乏经验和知识导致操作不当,从而造成了烫伤,那么可以认为这是一起护理差错。
    然而,如果烫伤是由于医院的设备或设施存在问题,或者由于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的,那么这可能就不完全是护理差错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因疏忽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如果烫伤是由于医院方面存在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的,那么可以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
    无论是护理差错还是医疗事故,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如果您或您的同事认为这是一起事故,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 对于实习生在带教老师不在时单独操作被烫伤的情况,是否算作护理差错或医疗事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首先,护理差错通常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错误或疏漏,例如未能正确执行医嘱、未能正确评估患者病情或需要、未能正确使用护理措施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习生在带教老师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并且由于缺乏经验和知识导致操作不当,从而造成了烫伤,那么可以认为这是一起护理差错。
    然而,如果烫伤是由于医院的设备或设施存在问题,或者由于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的,那么这可能就不完全是护理差错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
  • 法律分析:如果所受伤害经司法鉴定构不成伤残,则只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果所受伤害构成伤残,则另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恤金,如果需要增加营养还可以主张营养费。工人受了皮外伤,用人单位应该负责,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医疗事故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比如,在病人治疗过程中,因为医疗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病人受到损害也属于医疗事故。
  • 如果所受伤害经司法鉴定构不成伤残,则只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果所受伤害构成伤残,则另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恤金,如果需要增加营养还可以主张营养费。工人受了皮外伤,用人单位应该负责,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学校和实习单位可能都要承担责任,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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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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