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签订的
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被胁迫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解除胁迫后的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经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撤销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回归到签订合同之前的原始状态。
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