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没装修没入住未交房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已交房的由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业主不能以房屋没装修、没入住等原因拒缴物业费。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