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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电瓶车追尾,对方拒不赔偿,精神损失,构成什么罪

交通事故
2023-12-20 21:57: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向人民法院诉讼处理。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可起诉赔偿。
  • 法律分析:以报警的,向警察寻求法律帮助,确定肇事者后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 故意划伤他人车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看电瓶车的价值和损失的价值,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要做伤情鉴定确定
  • 你好,建议报警,鉴定
  • 被电瓶车追尾,对方拒不赔偿,精神损失是否构成犯罪需视情况而定。
    如果因为被电瓶车追尾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实践中,精神损失的认定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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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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