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企业流程:企业名称核准;资本认缴;选定股东,确定出资比例;确定公司经营范围;制作公司章程及股东决议,确定法定代表人、董事及监事;提供产权证或
租赁合同,确定企业住所地;领取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
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
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