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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档案音同不同,找以前的入团申请书有我字迹能办理曾用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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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 09:29: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你就你可以申请办理

  • 一、档案名字不一致怎样出具证明
    1、档案姓名不一致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户口登记信息与单位工作档案记载信息为同一人,加盖公章后,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加曾用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大学生修改名字后档案怎么办
    大学生修改名字后,学籍档案也需要更改,具体步骤如下:
    1、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2、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
    3、学校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非冒名顶替证明》;
    4、将户籍证明和《非冒名顶替证明》提交教育厅;
    5、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即可修改学籍信息上的姓名。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曾用名公证,这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在现登记姓名之前,曾经使用过的经法定程序登记或者有公共记录的姓名予以证明的活动。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曾用名证明信(由户籍地派出所、档案存放地出具);如果户口簿上已明确记载曾用名的,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信;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您好,请到户籍部门更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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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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