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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追求者期间送了一个七千块钱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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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14:48:4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诉求?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对方有权主张追回经济损失
  • 你好,对方是否说明自愿赠与
  • 上午好,这是可以申请的
  • 恋爱消费能不能让对方返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但是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能让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恋爱送对方的贵重物品或巨额财物分手后赠与方可以主张要回。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贵重财物,分手后一般应予返还。因为贵重财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赠与的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金银首饰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但如果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您这里面的情况并没有说的很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尽快给出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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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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